2014年4月29日,外资法人银行三井住友(中国)有限公司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发行10亿元人民币债券,债券期限2年期,票面利率5.80%,债券代码1426001。
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李志强等律师担任发行人法律顾问,全程为本次金融债券发行提供中国法律服务。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次债券发行的主承销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