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2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召开第三次全体会议。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沪府办发[2014]59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上海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李志强律师受聘担任上海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非常任委员。中共上海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上海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主任委员屠光绍为委员颁发聘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