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国内著名的建筑类上市公司,我国建设行业的龙头企业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功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试水员工持股激励计划,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25,948万元。
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受聘担任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发行人法律顾问,创始合伙人李志强一级律师领衔为本次国资国企改革项目全程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