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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茂凯德助力东亚中国发行金融债券

     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并经《中国人民银行行政许可决定书》(银市场许准予字【2019】第17号)核准,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获准于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2019年金融债券。


      2019年3月获准发行的第一期金融债券25亿元,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牵头主承销商和簿记管理人,并由中国银行和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联席主承销商。


      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李志强一级律师牵头组成专业团队全程为东亚中国发行金融债券提供法律服务。


      东亚(中国)有限公司是香港最大的独立本地银行东亚银行在中国内地设立的法人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