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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江集团获准发行7亿元公司债券

2012年5月,经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批准,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获准发行7亿元5年期的公司债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次发行债券的主承销商。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晏剑锋律师和合伙人叶甜甜律师担任本次发行人中国法律顾问,全程提供专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