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 >> 信息正文 >>

交运集团公司债券获准发行

2012年11月14日,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刊登《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及《公开发行2012年公司债券发行公告》,正式启动集团实施整体上市后进行的首次公司债券发行项目。本次公司债券发行8亿元,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李志强、任真、肖浩等律师担任发行人律师,全程提供专业法律服务。